加班费追索计算

输入工作作息

在职期间应发未发加班费合计

226,800

含50%额外赔偿约 340,200

996(早9晚9,每周6天) · 时薪 34.48 元/时 · 已工作 28 个月

工作日加班

87h

4,500元/月

x1.5倍

周末加班

52.2h

3,600元/月

x2倍

节假日加班

0h

0元/月

x3倍

月均应发加班费8,100
在职期间合计(28 个月)226,800
含额外赔偿金(+50%)340,200

追索时效提醒

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,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。在职期间的加班费不受时效限制,但建议尽早主张。

法律依据

《劳动法》第44条:工作日加班150%,休息日加班200%,法定休假日加班300%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85条: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,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,逾期不支付的,责令加付50%-100%赔偿金。